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收悉。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规定,经审查,戴欣佑等12位同志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决定批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名单如下: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戴欣佑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刘婷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肖越红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陈小慧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钱 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尤亚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吴 亮 重庆海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 兰 重庆京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香村 重庆中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翁亚丹 重庆中应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廖 静 重庆中应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王月兵 重庆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批复。
附件:注册会计师汇总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