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税协发〔2026〕29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渝税协发〔2019〕58号)、《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减免办法(试行)》(渝税协发〔2025〕4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会员会费收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一)单位会员会费:对2026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的0.5%进行收取;
(二)个人会员会费:执业个人会员会费700元/年;非执业个人会员会费50元/年。
二、会费收取时间
2026年度会费收取时间按照《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单位会员会费按季提存,按半年收取。上半年会费于当年7月31日以前交纳,下半年会费于次年2月28日以前交纳;个人会员会费于年终一次性交纳。
三、会费收取方式
(一)现金方式收取;
(二)银行汇款方式收取。
四、会费收取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新牌坊支行
账 号:346090100100192023
五、有关要求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提前部署相关工作,按照本所会员财务报表数据认真核算会费,确保会费不拖不欠。在交纳会费汇款同时将接收票据人手机号码备注在汇款用途栏或附言上,便于正常开票。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税协(财务部)联系。
会员会费核对联系人:丁晓雨,电话:023-67148764;
会员会费开票联系人:潘 洪,电话:023-63117612。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6年6月25日